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网络文化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与复杂性。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文化经营业态蓬勃兴起,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也带来了内容安全、版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市场秩序规范等一系列新的挑战。传统的文化市场执法模式在面对海量、动态、跨地域的网络信息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积极探索并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网络文化执法监管体系,成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四抓四化”网络文化执法监管体系,正是立足当前网络文化市场发展实际,着眼于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而提出的一套系统性创新思路与实践路径。该体系旨在通过聚焦关键环节、运用现代技术、强化机制建设,实现对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精准、高效、协同监管,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 “四抓”:聚焦核心,精准发力
“四抓”明确了网络文化执法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确保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
- 抓源头治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网络文化平台是内容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主要载体,也是监管的“牛鼻子”。执法监管的首要任务是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用户管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约谈指导、签订责任书、开展合规培训等方式,引导平台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向主动加强自我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内容的产生与传播。
- 抓内容巡查,净化网络文化生态。 内容是网络文化经营的核心。执法部门需建立健全常态化、智能化的网络巡查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对重点平台、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内容进行动态监测。聚焦政治有害、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低俗媚俗、侵犯版权、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查网络。
- 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对于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各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线索,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重点查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通过公开曝光、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法律震慑,树立执法权威。
- 抓行业引导,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执法不仅是“罚”,更是“导”。在严格监管的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行业标准、组织法规宣讲、开展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内容品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 “四化”:赋能增效,提升水平
“四化”是支撑“四抓”落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保障,旨在推动执法监管工作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型。
- 监管手段智能化。 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功能完善的网络文化市场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线索自动发现、证据智能固定、风险实时预警、数据关联分析,变“人海战术”为“智慧监管”,大幅提升监管的覆盖广度、发现精度和响应速度。
- 执法流程规范化。 制定和完善覆盖线索受理、立案调查、证据固定、案件审理、处罚执行、结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网络文化执法操作规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一个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网络案件的能力。
- 协同联动高效化。 网络文化监管涉及网信、公安、版权、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常态化的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和综合治理。
- 社会共治常态化。 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格局。除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和行业引导外,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监督力量,鼓励媒体和网民依法进行舆论监督。通过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网络文化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构建“四抓四化”网络文化执法监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它要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必须与时俱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坚持“抓源头、抓内容、抓案件、抓引导”的精准施策,并依托“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的有力支撑,才能有效应对网络文化市场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最终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和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健康、有益的网络精神食粮。